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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失业部分: 1、什么是失业保险? 答:失业保险是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因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2、《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中所称的失业人员指哪些人员? 答:《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中所称的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3、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答:《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如下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免费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 5、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如何确定? 答: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并自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6、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一是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按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7、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规定?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计算。具体规定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已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8、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 答:《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其享受失业保险金10%的标准发放医疗补助金。患有严重疾病确需住院治疗的,经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报销医疗费的70%,但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本人十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因社会公益事业致伤、病的,可以享受不超过本人十八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医疗补助金。 9、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如何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其标准是什么?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凭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并可领取失业人员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丧葬补助金按照失业人员本人生前七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发放。有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按每供养一人发给五个月,最多发给不超过失业人员本人生前十五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抚恤金。因社会公益事业死亡的,其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可按此款标准提高百分之八十执行。 10、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是重新就业的;二是应征服兵役的;三是移居境外的;四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是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是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那些人员? 答:(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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