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集团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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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职责范围


     教务科在分管校长(学校分管主任)领导下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工作条例。负责编制各种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安排任课教师。组织制订和贯彻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总结教学经验,提出有关教学发展、工种调整、教学改革等意见,报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各工种教学实施计划与学期教学进程计划,编制总课程表并组织实施。
    3、组织教研组学习贯彻有关教学文件,制订学期工作计划,组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学术论文和经验材料,开展校际合作和交流工作。
    4、负责审批教师学期授课计划、进修计划,组织教学检查或专题检查,每学期召开几种不同类型的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中的问题和学生生活学习中的问题,并及时反映给有关人员。
    5、负责教材室、图书室、仪器室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教学仪器设备、模型、教材资料和实验用品的订购、供应、管理工作。
    6、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教师业务能力,以及自习辅导、作业布置与批发,定期向分管校长汇报。参加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教师职务的聘任工作。
    7、参加学生的招生,会同学生科进行录取、编班。负责教室配备与管理,入学、注册及考勤。指导学生会工作,确定班主任,提出对学生的奖惩措施。
    8、负责组织学生的考试、补考、实习和统考工作。建立成绩档案,确定学生的升级、试读、毕业、肄业、休学、复学、退学、转学。
    9、负责教师工作量核定及教学津贴、班主任津贴的计算、申报、发放工作。
    10、负责在职职工的培训,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